雙碳戰略背景下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探究
一、污泥行業現狀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我國污泥年產量已從 2020 年的 6000 萬噸增至 2025 年的 9000 萬噸(干基)。污泥兼具污染物與碳資源雙重屬性,其處理處置不僅關乎生態環境安全,更是實現碳中和的重要環節。當前,政策層面已明確 “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 目標,但污泥含水率高(常規脫水后含水率 80%)、有機質利用效率低、碳排放路徑復雜等問題仍待突破。
我國污泥處置結構如圖所示,土地利用(29.3%)、焚燒(26.7%)、衛生填埋(20.1%)為主要方式,建筑材料利用(15.9%)及其他(8.0%)占比較小。近十年間,土地利用占比從 60.9% 降至 29.3%,焚燒占比從 6.2% 躍升至 26.7%,反映出我國從 “重水輕泥” 向 “泥水并重” 的轉變。

數據來源:《碳中和背景下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報告
二、國內污泥處理處置現狀與政策驅動
1.政策體系構建
我國已形成從國家到地方的多層級政策框架(表 1),核心目標從早期的無害化處置逐步轉向資源化利用與碳中和協同。例如,《“十四五” 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強調 “鼓勵‘生物質利用 + 焚燒’模式”,《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污泥處理設施需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步建設,推動 “泥水統籌”。

2.技術路線演變
我國污泥處置從早期以土地利用為主(2009 年占比 60.9%),逐步向焚燒(2019 年占比 26.7%)、多元化處置轉型。但仍面臨三大挑戰:
1)泥質復雜:重金屬(如 Zn 平均 1367.3mg/kg)、有機污染物(如 APEOs 平均 887000μg/kg)超標限制土地利用;
2)穩定化不足:僅約 30% 的污泥經過厭氧消化等穩定化處理;
3)碳排放路徑不清晰:焚燒、填埋等傳統工藝碳排放量高,而資源化技術(如厭氧消化產沼氣)尚未大規模應用。
三、碳中和導向下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體系
1.深度脫水:污泥減量的核心前提
1.1 重要性分析
污泥含水率從 80% 降至 60%,體積可減少 50%,顯著降低后續焚燒能耗(干化成本下降 40%)與運輸碳排放。深度脫水是銜接前端減量化與后端資源化的關鍵環節,尤其對焚燒工藝而言,含水率每降低 10%,焚燒所需輔助燃料量減少 15%-20%。
1.2 高壓帶式壓濾機的應用
高壓帶機適用于存量項目的污泥脫水間提標改造,通過 “預壓 - 高壓 - 剪切” 三級脫水,可將污泥含水率降至 60%-65%,具有以下優勢:
1)原地減量:集成于污水廠內,減少污泥外運需求,降低運輸環節碳排放(約占全流程的 10%-15%);
2)高效節能:單位能耗≤0.8kWh/kgDS,處理能力達 5-8t/h(以 80% 含水率計);
3)適應性強:可處理含砂量高(砂含量≤30%)的市政污泥,避免傳統設備的堵塞問題。
4)案例:某南方污水廠應用高壓帶機后,污泥外運量從 400t/d(80% 含水率)降至 220t/d(60% 含水率),年節省運輸成本 320 萬元,減少 CO?排放約 1200 噸。
2.污泥處理技術對比與碳排放特征
2.1 獨立焚燒技術
1)工藝特點:通過干化(含水率降至 60%-65%)與鼓泡式流化床焚燒,實現徹底減量化(減重 70% 以上)與能源回收。煙氣處理采用 “干法 + 濕法脫酸”,排放指標優于國標(如 NOx<30 mg/m3),灰渣可用于建材。
2)碳排放分析:有機質焚燒屬碳中性過程,直接排放來自輔助燃料燃燒,間接排放為電耗與藥耗;碳補償途徑包括余熱發電、灰渣資源化。
3)案例:成都第一城市污水污泥處理廠采用 “薄層干化 + 流化床焚燒”,處置規模 1400 噸 / 天(80% 含水率),冬季無需輔助燃料,電耗 76.67 kWh/t,煙氣排放達歐盟標準。
2.2 熱水解 + 厭氧消化技術
1)工藝特點:通過熱水解預處理(破壞細胞壁,提升有機質利用率),污泥 VS 降解率達 50%,產沼氣(CH?占 60%-65%)用于發電,沼渣經堆肥后土地利用。
2)碳排放優勢:沼氣回收替代化石能源,土地利用減少化肥使用,碳排放強度最低(約 100 kg CO?/t 濕泥)。
3)瓶頸:國內污泥有機質含量低(平均 VS 428 g/kg)、含砂量高,導致產沼效率僅為歐美 1/3-1/2,需配套預處理設備。
4)案例:北京高碑店污泥處置中心采用 “熱水解 + 厭氧消化”,處理規模 1358 噸 / 天,沼氣發電滿足全廠 40% 用電,沼渣用于土壤改良。
2.3 堿性熱水解新技術
1)技術原理:在 110-130℃堿性條件下破壞污泥菌膠團,實現固液分離(含水率<40%),濾液提取蛋白液生產有機肥,殘渣用于土壤修復或焚燒。
2)碳中和價值:多肽肥替代氮肥,減少化肥生產碳排放;減量化率達 75%,降低運輸能耗。
3)案例:太原污泥處理處置中心采用該技術,運行成本 180 元 /t 濕泥,產物用于海水稻種植與礦山修復。
四、技術選擇與實施建議
1.因地制宜的技術路線
1)大城市(日處理量>200t):優先采用 “深度脫水 + 干化焚燒 + 灰渣建材化”,配套余熱回收系統,降低輔助燃料消耗;
2)中小城市:靈活選擇厭氧消化、好氧發酵等技術,結合土地利用(需控制重金屬與微塑料風險),結合堿性熱水解提升有機質利用率。
3)環境敏感區域:探索熱解氣化技術,減少鄰避效應。
2.政策與技術協同
1)完善專項規劃:編制城市污泥處理處置專項規劃,鼓勵有條件的污水廠原地減量;
2)數據支撐:建立污泥泥質動態監測平臺(監測周期≥1 年),為工藝選型提供依據;
3)標準體系:補充我國污泥焚燒 N?O 排放因子(當前 IPCC 僅含德日數據),修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排放標準》,強化深度脫水技術指標。
4)政策協同:完善污水處理費定價機制,覆蓋污泥處理成本;探索碳交易市場與污泥資源化補貼政策,激勵企業減排。
五、結論
碳中和背景下,污泥處理處置需從 “末端治理” 轉向 “全過程碳管理”。污泥深度脫水設備實現污水廠內原地減量,可顯著降低后續處理的能耗與碳排放。未來應構建 “減量化 - 資源化 - 碳循環” 技術鏈,實現污泥從 “污染物” 到 “碳資源” 的價值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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