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國ESG政策發展回顧及2024年展望
導語:2023年,中國ESG政策和市場繼續平穩有序發展,呈現出如下幾個特征:以碳達峰碳中和(“雙碳”)為焦點,以信息披露和產品增長為抓手,保險行業整體加速。下文將分述。
與往年的政策發展回顧一樣,本文認為,中國ESG市場的發展與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密不可分,因此對ESG政策和綠色金融政策不作區分。
本文為財新智庫約稿,原載《2023中國ESG發展白皮書》。
一、聚焦“雙碳”
2020年中國宣布“雙碳”目標后不久,央行就提出了要建立完善“支持碳中和的綠色金融體系”,標志著“雙碳”成為綠色金融的核心焦點。2023年,這仍是綠色金融政策的主基調,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多項工作都以“雙碳”為重點來開展。與以往相比,2023年的顯著變化是對轉型金融的重視。去年,央行牽頭的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提出了轉型金融框架;今年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仍將轉型金融作為重點工作之一。央行也公開表示,已組織開展鋼鐵、煤電、建筑建材、農業等四個領域轉型金融標準研究,待條件成熟時公開發布。
碳減排支持工具是激勵轉型的重要政策創新,它以央行再貸款的方式為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貸款項目提供低成本的資金支持。這項政策自2021年底推出后,獲得市場熱烈響應,一年多時間央行就發放再貸款超3000億元;到2023年第二季度,這一數字增長至4530億元。試點范圍從最早的全國性銀行機構擴展至外資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因為效果較好,央行決定將該工具延續實施至2024年末,另一項類似的工具即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也將延續實施至2023年末。
在政策引導之下,市場逐步對轉型金融建立認知,即轉型金融是對狹義的綠色金融的有益補充,能夠幫助傳統高碳行業獲得融資支持;而且,從規模上看,轉型金融的市場潛力比狹義的綠色金融市場高出數倍。在2023年研究工作視頻會議上,央行也提出要“做好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的有效銜接”,說明對轉型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視。
“雙碳”與綠色金融的有機結合,也體現在許多地方政府的碳達峰實施方案和政策中。譬如,河南省在2023年2月印發《河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要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股權、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廣州市在2023年3月印發《廣州市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要優化綠色金融體系,包括進一步豐富和完善綠色金融組織體系、標準體系和產品服務體系。
作為“雙碳”工作牽頭部門的發改委,以及作為碳市場主管部門的生態環境部,在2023年也都推出了不少與“雙碳”、金融相關的政策舉措。4月,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及說明的通知》,要求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項目對所在地區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影響;10月,發改委等發布《關于促進煉油行業綠色創新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煉油領域碳減排項目信貸支持。
全國碳市場平穩運行,碳價有所上升。市場的關注點聚焦在自愿碳信用(CCER)市場的重啟進程。進入下半年,CCER重啟的步伐明顯加快。10月,生態環境部密集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及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等四項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標志CCER重啟日期越來越近。此外,在生態環境部的指導下,全國23個氣候投融資試點正在漸次展開工作。
二、信披提速
信息披露和產品創新歷來是ESG和綠色金融政策的兩個重要抓手,因為ESG報告及綠色金融產品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果。
2023年,ESG和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無疑是政策熱點領域。一個重要的推動力量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基金會發起的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在6月底發布的兩項新準則IFRS S1和IFRS S2。IFRS S1為一般披露標準,IFRS S2為氣候相關披露標準,與氣候相關的財務信息披露(TCFD)高度一致。兩項準則旨在促進全球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統一,因此從準則起草、征求意見和正式發布都受到境內外監管部門的密切關注。在2022年征求意見階段,中國財政部和證監會都以書面形式反饋了意見。兩項準則正式發布前夕,IFRS北京辦公室揭牌,財政部在揭牌儀式上表示,中國將全力支持基金會的工作和國際可持續披露標準的制定。預計,目前財政部正在研判兩項準則如何具體落地。
與此同時,證監會也在穩步推進上市公司的ESG報告。9月,證監會官員在講話中提到,正在指導滬深交易所研究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披露指引,強調了起草工作的幾項重要原則,包括先自愿再強制、遵循雙重重要性(實質性)、議題選取既要看國際共識更要看國內關切。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在7月公開宣布對ISSB兩項準則的認可,預計這會加速A股可持續發展披露指引的出臺。事實上,A股上市公司已經聞風而動,2023年全市場約三分之一上市公司發布ESG報告,而2022年這一比例僅為四分之一。
在香港市場,ESG信息披露已邁入部分強制時代。2023年又往前進了一步。4月,香港交易所就建議優化ESG框架下的氣候信息披露征詢市場意見,要求上市公司從管治、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維度披露氣候相關信息,很明顯與TCFD(即IFRS S2)的框架要求保持一致。11月3日,香港交易所宣布將生效日期確定為2025年1月1日。
國資委行動迅速。2022年5月,國務院國資委在提出2023年央企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報告全覆蓋的目標后,旋即立項開展課題研究。今年7月國資委辦公廳以通知形式轉發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的課題研究成果。課題組從ESG三個維度,構建了14個一級指標、45個二級指標、132個三級指標的指標體系,涵蓋基礎披露和建議披露兩類指標,為央企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編制報告提供了技術指引。在一些地方,地方國資委和地方國企也受此影響,加大力度推進ESG報告工作。
除央國企外,金融機構也是ESG報告發布較為集中的行業,政策是關鍵驅動力。央行在2021年制定了《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促進了全國及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發布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在實踐中,一些銀行更是將ESG報告和環境信息披露報告(或稱綠色金融報告、TCFD報告)獨立出來,與銀行的年報一起形成“三份常規報告”的格局。
央行在各地的分支機構也在鼓勵當地銀行(包括法人銀行在當地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披露環境報告。在深圳,這更是以《綠色金融條例》的立法形式予以確認,2023年是強制披露的第一年。根據要求,深圳當地有161家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信托、券商、公募、私募)要強制披露報告,立法驅動的成效顯著。照此趨勢,幾年之內ESG報告和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在金融行業必將蔚然成風。
三、產品增長
ESG和綠色金融產品是ESG政策的另一個重要抓手。在中國金融市場中,最大品類的綠色金融產品毫無疑問是銀行的綠色信貸。據央行統計,2023年二季度末,我國綠色貸款余額27萬億元,同比增長38.4%,高于各項貸款增速27.8個百分點。政策推動起到作用:一方面,央行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要求銀行按季度或半年度報送綠色信貸數據;另一方面,央行將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數據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這些政策措施都激勵銀行多發放綠色貸款或持有綠色債券。
在地方,2023年有更多地方設定綠色貸款的政策目標。譬如:上海的目標是到2025年綠色融資余額突破1.5萬億元;廣東的目標是到2030年,綠色信貸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達到10%左右;福建的目標是從2022到2025年,綠色貸款年均增速高于25%,占各項貸款比重每年提升1%;重慶的目標是2025年末綠色貸款余額達到6000億元以上;浙江湖州的目標是到2025年,綠色貸款占比達到23%以上。此類政策不僅促進了2023年綠色信貸的持續增長,也為未來數年的增長提供了保障。
與氣候和轉型相關的綠色金融產品是政策扶持的方向之一。可持續掛鉤類產品(包括掛鉤債券和掛鉤貸款)不規定資金用途,但與碳減排等可持續發展目標掛鉤,是較為典型的轉型金融產品。2023年前三季度,境內市場共有13家發行人發行了16只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但市場對掛鉤產品仍存顧慮,擔心“假轉型、真漂綠”風險。因此,倘若央行的轉型金融標準正式出臺,必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漂綠風險,從而促進此類產品增長。
我國也在積極推動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CGT)》,已識別出中國和歐盟均認可的72項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重大貢獻的經濟活動。市場主體利用共同分類目錄設計的金融產品,將更容易同時獲得境內外市場的認可。2023年,綠金委組織力量對存量綠色債券進行貼標,7月發布首批193只符合共同分類目錄綠色債券,9月發布第二批27只綠色債券。
綠色加普惠的產品創新,是2023年綠色金融政策鼓勵的新方向。9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發揮普惠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作用。在此之前,已經有不少銀行在設計面向小微企業和個人消費者的綠色金融產品。典型的產品有兩類。第一類是ESG理財產品。自2019年出現以來,我國ESG理財產品也有了快速發展,到2023年中市場規模大概在1600億元,增速明顯高于其他理財產品。第二類的客戶碳賬戶,目前主要是集中在個人客戶端,將用戶的日常環保行為轉化為碳積分,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信銀行、平安銀行等都已有此類實踐,個別銀行也在探索企業客戶端的碳賬戶。
四、保險發力
過去幾年,盡管保險機構也在逐步加大ESG和綠色金融方面的參與力度,但仍存在兩大問題。一是保險產品端和保險資管端是分割的,且產品端主要以污染責任險為代表產品;二是缺乏統計分類方法,因此沒有完整的統計、評價數據和歷史積累。2023年,這種情況有了較大改觀,保險行業在ESG和綠色金融方面整體加速。
原銀保監會(即現在的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在2022年6月發布的《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是促進這一變化的關鍵政策,該政策從組織管理、政策制度、業務流程、內控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多個方面對保險機構提出全面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2022年11月原銀保監會印發《綠色保險統計制度》,按照產品維度和客戶維度相結合的方式,分步驟統計保險公司綠色保險負債端業務。監管部門還要求各保險機構建立健全對綠色保險產品、綠色產業客戶和綠色保險標的的識別及管理機制。
2023年9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綠色保險分類指引(2023年版)》(下稱《分類指引》),對綠色保險產品、保險資金綠色投資、保險公司綠色運營作出規范。在綠色保險產品方面,《分類指引》結合服務場景,明確產品類別,細化產品分類,引導保險公司完善綠色保險產品體系;在綠色投資和綠色運營方面,《分類指引》確定量化指標和數據統計規則,為保險公司衡量綠色投資和綠色運營情況進而提升發展質效提供了工具。
在政策推動下,很多保險公司迅速行動起來,從集團層面,制定覆蓋保險產品、資管產品的整體綠色金融戰略、政策、分類、統計。預計不久之后,保險行業就能有更多的數據描述綠色保險的進展和成效。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第二季度,全國綠色保險的保費收入1159億元,保險資金投向綠色發展相關產業余額1.67萬億元,同比增長36%。
保險資管行業則在盡責管理方向上繼續前行。2022年9月,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發出ESG盡責管理倡議書,提出利益一致性、ESG投資整合、主動參與、共同協作等六項原則。在此基礎上,2023年,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進一步形成了《盡責管理準則(草案)》,完善盡責管理準則內容及配套的信息披露模板,盡責管理落地實施的條件基本具備。
保險公司的資管端也在積極踐行盡責管理。2023年7月,中國責任投資論壇(China SIF)和北京綠金院發起“中國氣候聯合參與平臺(CCEI)”,旨在通過踐行盡責管理,促進上市公司應對氣候變化、有序轉型。國壽資產、太保資產、泰康資產等三家大型保險資管公司成為創始成員單位,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作為支持單位參與。
五、前景展望
綜上,2023年中國ESG政策和市場繼續平穩有序發展,預計以綠色信貸為關鍵指征的中國ESG和綠色金融市場將在未來幾年保持明顯增長。這一點和境外市場形成明顯反差。在歐洲,監管機構加大了“反漂綠”和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力度,市場因而出現增速放緩乃至收縮的情形;在美國,ESG投資被政治化和武器化,有的州喊出“反ESG”的口號,令市場無所適從,因此出現回調。但這些困擾境外市場的問題,對中國市場并無直接影響。我們預計,中國的ESG市場仍將維持增長趨勢;而且只要中國的綠色信貸維持較高增速,中國的ESG市場就不會出現實質性的下滑。
展望2024年,我們認為有三個政策趨勢值得關注。首先是信息披露方面的進展很值得期待。預計財政部等各部委對ISSB準則的態度將逐步明朗,市場參與方的先行實踐也會為決策提供更多的信息參考。我們將采取何種態度和方法采納或參考ISSB準則,將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到未來的ESG報告格局。另外,自然相關的財務信息披露(TNFD)框架已在2023年發布,監管部門如何看待TNFD的披露也值得關注。2024年,G20由巴西擔任主席國,巴西有豐富的自然資源,預計也會提升TNFD的熱度。
其次,隨著更多部委介入ESG領域,跨部委協調機制的緊迫性日益凸顯。如同當年推動綠色金融需要多部委協同一樣,如今ESG領域也有很多問題需要多部委討論和協調,特別是ESG標準如何在國際接軌和中國特色之間取得平衡、碳減排和信息披露方面如何把握好程度和節奏,這些問題若能通過跨部委協調機制做好總體把握,效果和效率將會更佳。
再次,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氣候投融資試點的工作進展值得關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自2017年啟動以來,已有六年,浙江湖州等首批試驗區積累了一批成果,這些成果是否全國推廣?下一步試驗區是繼續擴大試點范圍或是升級現有試點?另一方面,氣候投融資試點2022年啟動,2024年將出現一些早期成果,預計不少與綠色金融相關。這些進展將對未來的綠色金融政策產生影響,可以提前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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