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印發
6月1日,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指出,通過一系列可再生能源發展措施的實施,預期到2025年產生顯著的環境效益,即全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10億噸標準煤,屆時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26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5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約60萬噸,減少煙塵排放約10萬噸,年節約用水約40億立方米。
《規劃》指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時期是世界能源轉型的關鍵期,全球能源將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進,可再生能源將逐步成長為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力能源;我國將堅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大力推進能源革命向縱深發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正處于大有可為的戰略機遇期。
據了解,“十四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入高質量躍升發展新階段,呈現新特征:一是大規模發展,在跨越式發展基礎上,進一步加快提高發電裝機占比;二是高比例發展,由能源電力消費增量補充轉為增量主體,在能源電力消費中的占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場化發展,由補貼支撐發展轉為平價低價發展,由政策驅動發展轉為市場驅動發展;四是高質量發展,既大規模開發、也高水平消納、更保障電力穩定可靠供應。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一步引領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主流方向,發揮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主導作用,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主力支撐。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主要目標和2035年遠景目標。錨定碳達峰、碳中和與2035年遠景目標,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20%左右任務要求,《規劃》提出,要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利用,積極擴大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規模。
——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占比超過50%。
——可再生能源發電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占比超過50%,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目標。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達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電力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達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目標。2025年,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太陽能熱利用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規劃》提出,要優化發展方式,大規模開發可再生能源。大力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化開發,積極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分布式開發,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基地一體化開發,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積極推進地熱能規模化開發,穩妥推進海洋能示范化開發。
《規劃》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時,也提出要加快建設可再生能源存儲調節設施,強化多元化智能化電網基礎設施支撐,提升新型電力系統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適應能力。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終端直接利用,擴大可再生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規模,推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制氫利用,促進鄉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多措并舉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出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儲能力、促進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納、推動可再生能源外送消納、加強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推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制氫利用、擴大鄉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等要求。
《規劃》要求健全體制機制,市場化發展可再生能源。要深化能源體制和“放管服”改革,推進能源低碳轉型,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場化發展體制機制,健全綠色能源消費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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