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廳釋放明確信號:無必要運行的農污處理設施依法依規有序退出!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近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建立設施動態評估與退出機制",一場靜悄悄的農村污水治理變革正在發生。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風向,開始發生轉變了。
一、無必要運行的農村污水設施 依法依規有序退出
日前,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旨在進一步規范并推動各地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助力美麗鄉村建設,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指導意見》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內容:一是切實提高資源化利用認識。二是積極實踐污水資源化利用。三是持續加強設施運維管理。四是加強治理成效驗收評估。五是著力加強工作保障。六是充分發揮群眾作用。
其中提出的扭轉城市污水治理思維定勢、無必要運行的設施依法依規有序退出、建立"以用定效"驗收標準,拒絕"數據達標、實際閑置"等農污治理“新風向”,引起《環保水圈》的關注。
在此前推出的農村污水治理系列文章中,小編就曾表示,接下來的農村污水治理行動屬于“治理速度慢下來,但是治理質量提上去”。
當時提到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擅自停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有序推進農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改、強化農污設施設施建設和運維質量管理等等。
而本次《指導意見》中提出的部分“新風向”,從某種程度上看,開始劍指長期困擾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而不用、用而不靈"的痼疾。
這標志著,農村污水治理從"大干快上"的規模擴張階段,正式轉向"建管并重"的精細化治理新周期。
二、扭轉“建設高大上設施、削減污染物含量” 等城市污水治理思維定勢
山東新政的出臺,也絕非偶然。
早在去年年初,生態環境部等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已為設施退出機制埋下伏筆。
當時在“有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改”章節就提出:對因村莊污水產生量極低或銳減,或其他原因等,導致設施無必要運行的,鼓勵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有關管理辦法依法依規有序退出或移至其他區域利用。
而本次山東發布的文件,也正是將這一國家層面的表述銜接到省級文件措施里,并有所增加,《指導意見》第二點“積極實踐污水資源化利用”中提出:

根據有關機構最新監測顯示,全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平均有效運行率仍然較低,其中華北地區設施閑置率高達28%,形成"曬太陽工程"與"空轉管網"并存的困局。
這種"建而不用"的現象,不僅造成地方財政資金浪費,更衍生出管網破損滲漏、處理池污水蓄積變質等次生環境風險。
從政策實施預期看,山東省通過建立設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臺賬,預計可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平均運行負荷率提升至85%以上,每年減少無效運維支出上億元。
例如,河南省安陽滑縣,對17座無法正常使用的污水處理設施實施退出和銷號處理,大大減少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維費用,每年可節約運維費用350萬元。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第一點“切實提高資源化利用認識”中還提出:
扭轉“建設高大上設施”“削減污染物含量”等城市污水治理思維定勢,順應村莊規劃、農村人口等變化趨勢,樹立“以用促治”的污水治理思路。
據悉,在臨沂費縣推行"處理站+生態農場"模式,利用人工濕地尾水養殖耐污性魚類,構建閉環型生態經濟鏈。這些實踐不僅使設施運行成本下降40%,更催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23家。
結語:
不難看出,山東農村污水處理新政的出臺,正推動農污治理從“成本中心”向“價值中樞”、從"工程導向"向"效能導向"轉型。
農村污水治理將更加注重實際效果和資源化利用,通過動態評估和退出機制,確保設施能夠真正發揮作用,避免資源浪費,從而推動農村環境的持續改善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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